香港公司離岸豁免是什么?需要滿足什么條件?今日小編就來為大家詳細介紹下!
一、什么是離岸豁免?
香港采用屬地原則,即只對來自香港的利潤征稅,如果利潤不來自香港,則可在報稅時申報公司為離岸經營。本稅年未獲香港之應評稅利潤,申請免稅繳付利得稅。在香港,離岸收益一旦被批準,就不需要繳付利得稅。
二、離岸豁免所需滿足的條件。
不是在香港進行的任何業務活動(包括銷售、采購、技術支持、客戶服務),由香港有限公司所經營的業務,可向稅務局申請豁免離岸所得稅。一旦獲批,所有境外收益均無需繳付香港利得稅。企業要向稅務局申請免收離岸稅,必須首先對公司賬目進行審核。
供貨商及客戶并非香港商人;
境外免簽訂單的簽署程序并非發生在香港;
商品沒有在香港進行報關、收發貨等;
尚未在香港設立實體辦事處并聘用香港員工;
香港政府不會保留任何離岸豁免的經營紀錄等。
符合上述五項條件,公司可提供下列資料向稅務處申請離岸豁免。
三、離岸豁免申請需提供哪些資料?
1.稅局需要了解公司的結構,并具有對公司業務運作的初步知識。
2.必須了解公司定單的談妥和操作方式,貨物的采購和供應方式,如何支付運費和貨款。
3.還會要求提供完整的有代表性交易的文件,包括買賣合同、購銷合同、發票、訂單確認等相關文件。
單證資料越具體越好,在申請離岸豁免后,如果公司資料不詳盡,稅務局可能會要求公司提供更多文件并回答相關的問題,最后作出評估結果。
若有一件事發生在香港,接受離岸豁免申請的可能性就會降低。
四、利得稅離岸豁免如何申請?
適用海外豁免的基本程序。
①會計核算;
②向稅務局提交經審計的報告,提交申請;
③稅務局發出境外問題信函;
④將回函及有關資料交稅務局;
⑤稅務局審批結果。
1、公司董事應聘請香港公司審計員對賬目進行審計,并要求說明公司業務運作和流程。
2、審計完成后,由公司向香港稅務局申請離岸稅豁免。其中,稅務局將以書面形式向公司和稅務代表提出各種不同的公司業務文件(包括審計報告),并根據公司情況進行詢問和提問。
稅務機關提出的問題,必須在一定時間內答復。稅務機關若同意公司業務屬離岸業務,則發出豁免同意書。
稅務局一般在稅務局發出豁免同意書后的2~3年內,不會再向公司提出質詢,但稅務局有最終決定權。此后,稅務局每幾年不定期要求公司重新提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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